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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范围

2020-03-06 1,00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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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的范围问题: 1.申领条件: (1)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2.不符合申领的条件: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停发条件: (1)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2)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一、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规定: (一)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三)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二、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规定: (一)申请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五)其他 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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