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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只补偿不安置怎么办?

2021-06-16 3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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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如果被拆迁房屋没有得到安置,我们可以找政府来解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问题。 2、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交换。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合并为新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底价+价格补贴)×价格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3、被拆迁房屋采用重置法评估的,应当按照重置单价合并成新的评估方法,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一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迁住房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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