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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2-11-03 1,327人已浏览
  • 欧阳一鹏律师

    欧阳一鹏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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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超过20年后法院不予以保护; 2、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是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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