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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小股东有权查账吗,公司股东有权查账吗

2024-05-08 20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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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本人认为匿名股东如果要行使查账权,应当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虽然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但是公司是兼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只有当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才可以行使股东查账权。 (2)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 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就是出资瑕疵的股东。本人认为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法》关于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来处理,股东资格并没有被否认。所以,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仍然有权行使股东查账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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