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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转院和医院转院的报销区别

2023-06-16 10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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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自己转院和医院转院的报销没有区别。 直接转院和出院再入院的报销是一样的。住院报销的,申请人携带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自己专院和医院转院的办理转诊转院报销所需材料分别是: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 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综合所述,以上就是对于转院证明开具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转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必须要有医院同意、病人情况等多方面考虑后在能开具,这也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规范医院的管理制度,转院证明怎么开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要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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