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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写借条,不知道借条借方如何称呼呢?

2024-06-10 1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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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元整,即¥元。(借款人)用于(用途)。所有现金现已收到。借款期限自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1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方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按月利率%计算利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还清全部债务为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 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担保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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