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争取到三岁孩子的抚养权?

2024-05-12 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管之前家庭地位如何,现今你与他要对簿公堂,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得不承认,会相对处于劣势,因为女性与孩子的天然的亲密关系,往往会在同等条件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稍为倾向于她们,尤其在孩子性别是女孩的情况下,判案的法官多多少少也会有一点偏向,这也是难免的事情。因此,你要尽可能地收集以下证据材料,尽力去争取,孩子抚养权还是完全有可能归属于你。 第一,他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顾好孩子,另一方面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带来影响;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说明女方给予孩子的母爱是很有限的,对孩子不予关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成长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 第七,若你们已经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们所生活的附近区域,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因此也是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你作为女方,在前方所述的对男方不利的情形正是对你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实践中,尤其男人在社会上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要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也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你会对自己更有信心!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前文已有详述,你的孩子一般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你孩子若已经是两周岁以上了,你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等,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你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三、你的父母能对子女抚养问题发表意见吗 大家都知道隔代亲的道理,你与他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不得不分手,各自重新选择开始新的生活,作为长辈,在为你的事情着急上火的同时,可能最让他们感到心痛的还是孙子、孙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孩子出生第一天起,你父母的内心就充满了喜悦和感激,对小孙孙每天成长的变化,比你们俩都要上心,与孙子在一起的快乐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如今,随着你们婚姻的解体,孙子抚养权的归属自然成了他们老人家最关心、最痛心的事情。 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是无奈的,但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又好像具有了人性化的考虑和设计。 因为,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上,法院首先要审查的是作为孩子父母双方的你们两个人的条件,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考量孩子随谁生活更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成长,在你们两人的条件悬殊较大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直接作出判定,确定抚养权归属。只有在你们两人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孩子又单独随你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与孩子单独生活多年的你父母的意见,并且要审查你父母帮助你抚养孩子的能力,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作为子女随你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