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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师死亡后可以领取几个月的退休金

2023-06-24 29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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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老教师死亡后可以领取20个月的退休金。 退休教师因病死亡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学校属于非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抚恤金发放标准: 1、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2、退休教师的丧葬费一般是由教师所在单位确定,抚恤金一般是根据教师死亡性质确定;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4、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5、一次性抚恤金; (1)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教师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教师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3)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享受抚恤金的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属; 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退休教师的丧葬费根据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采取定额给付的,退休教师属于事业编制,丧葬费的数额标准通常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通常情况下当月就可以有原单位代为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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