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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医保局医保服务热线

2023-01-30 23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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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太和医保局医保服务热线0558-8669902。 医保卡买药规定如下: 1、医保卡买药,如果是符合统筹账户报销范围内的甲类药品,可以直接用医保报销,购药时出示医保卡即可,乙类药品的部分费用也是可以用医保统筹账户进行报销的; 2、如果不符合统筹账户报销规则,那么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直接刷卡进行支付,比如乙类药品经过统筹账户报销后的剩余费用、丙类药品等,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刷卡支付即可。 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保机构批准申请的,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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