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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和委托代理人是朋友能作证吗

2024-05-27 9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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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担任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根据该条规定,证人就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无论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还是证据规则,都没有明令禁止诉讼代理人同时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因此,在法律未加禁止的情形下,不能直接否定诉讼代理人出具证人证言的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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