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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有哪些基本原则

2020-03-10 109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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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行政合同的原则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一般包括公开竞争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公开竞争原则指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另一原则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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