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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e申报个人申报流程

2022-02-19 44人已浏览
  • 覃永雄律师

    覃永雄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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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莞e申报个人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微信公众号“莞e申报”,在“申报”栏选择“个人申报”,进入登录界面; 2、已在“莞e申报”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的市民,输入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和在“莞e申报”登记的手机号码,输入短信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3、完善信息申报。群众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照“留莞过节人员” “省外返莞人员”“省外新来莞人员”“省内来莞返莞7类重点人群”等4类情形如实申报。省外来莞探亲访友人员,其在我市的亲友通过 “省外来莞探亲访友人员在我市的亲友”模块协助其提前申报有关信息。 若市民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申报。如探亲访友人员离莞的,在我市的亲友应及时更新亲友信息,在“省外来莞探亲访友人员在我市的亲友”—“查看历史申报情况”栏,点击“确认离莞”。 莞e不能登录的情况如下: 1、当前“莞e申报”无有效个人信息。市民需先联系工作单位、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以及住宅小区(商住楼)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主体申报个人信息;居住在自建房的市民请联系辖区村(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申报基本信息。申报基本信息后,再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可通过微信扫描门楼牌二维码获取辖区社区民警联系方式); 2、“莞e申报”登记个人信息不准确。该情况是由于当前输入的手机号码与“莞e申报”登记的联系电话不一致,导致未能获取验证码。请联系工作单位、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住宅小区(商住楼)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主体修改、更新个人联系电话;居住在自建房的市民请联系辖区村(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修改、更新个人联系电话。修改、更新个人联系电话后,再进行个人信息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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