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辩护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

2022-08-13 19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2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辩护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 1、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辩护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3)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辩护程序包括哪些 1、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2、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3、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4、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