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2023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

2024-06-02 3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第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都要选择诉讼,调解是压缩案件处理周期、降低案件处理成本的一种普遍且易行的办法。调解活动是第三人居中调停、公正评判、客观建议,协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的方法。调解可以由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开展,也可以由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实施。本条主要针对交警部门调解的问题。 第二调解的前提 调解的前提是自愿,这说明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无条件单方决定终止调解。 第三受理调解的条件: (1)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 (2)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 (3)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第四调解开始的时间: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第五调解的期限: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 第六调解的效力:签署调解协议之后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反悔,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自行调解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