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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回执怎么查询

2023-12-21 29人已浏览
  •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律所主任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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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立案回执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针对报案人的一个回复。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查询立案回执: 1、访问所在地公安机关官网,寻找“案件查询”或“警务公开”等菜单选项; 2、进入“案件查询”页面,选择查询方式,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案件编号等信息; 3、查询结果中应该包含报案回执单的信息,如案件状态、办案单位等。另外,如果不方便上网查询,也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报案回执单查询的方式。 受案回执与立案回执的区别主要有: 1、含义不同,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的受理,立案回执是说明该案件公安机关即决定立案了。 2、结果不同,受案回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立案,也有可能会不予立案;而立案回执则是已经立案,之后开始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 综上所述:查询立案回执的有效期是指立案回执的法律效力持续的时间。一般来说,立案回执在提交立案之后会立即生效,有效期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案件性质而定。在某些情况下,立案回执可能会在特定条件下失效,比如案件结案或者上诉成功。因此,当事人需要及时了解立案回执的有效期,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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