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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四个一简报

2021-12-12 1,917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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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疫情防控落实四个一指的是:一查、一批、一测、一不准。是对发热患者早排查早发现,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早隔离早治疗,是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管好易感人群的有效措施。防控原则需全区市民积极配合,个人主动如实报告自身的情况,对自己、家人、邻居都是一种负责任的体现,也能尽快接受治疗,早治疗的治愈率高,危害性低,后遗症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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