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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谁可以征用?

2024-06-06 7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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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土地征收是指集体土地征收,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一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来实现。办理集体用地申请的主体一般包括两类 一、行政主管部门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 3、区、县级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 二、土地征用主体 1、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即征用集体土地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其他单位;2、被征用集体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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