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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买卖中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2020-06-24 11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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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涉外买卖中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以及转让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5、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其他必要的文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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