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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高速上下人怎么处罚

2020-02-25 664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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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当事驾驶员被处来罚款1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其所持A1A2型驾驶证被直接降级为A2A3型驾驶证,该驾驶员失去继续驾驶大型客车资格。高速公路自以其全封闭、全立交、单向通行的特点,极大缩短了时空距离,也成为我国公路运输的主流公路。但是,一些客运车辆驾驶人置交通安全于不百顾,受经济利益驱动,在高速公路上肆意停车上下客,严重威胁了高速公路的畅通与安全,高速公路不允许任何车辆停车、上下客。因车辆故障、交通度事故等确实需要停车的需要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做好警示和防范。
法律依据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四)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二十元罚款或者警告,并责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离开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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