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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法人是否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

2022-06-08 471人已浏览
  • 向华友律师

    向华友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木棉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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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分属两种不同的工商登记业务,任何一个都可以独立进行。 吊销的公司可以发生股权转让。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禁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但相关法律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并且,股权转让也不属于上述的经营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规范》中明文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人员;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所以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必须要求原法定代表人让渡股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指定的,一般是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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