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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公证吗

2022-04-13 742人已浏览
  • 张永峰律师

    张永峰律师创始人

    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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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部门规章如此,比规章法律效力更低的部门文件更应该如此,而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法规、决定、命令中没有任何地方有继承房产须公证的表述。所以两部门下发的相关缺乏上位法依据,擅自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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