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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证是由哪个部门签发哪个部门执行

2020-09-03 70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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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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