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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原告是谁

2020-07-05 80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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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取证,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履行审判职责。 如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公诉人的名义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行为人即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的被告。公安机关只负责调查取证不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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