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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车辆管理所处理违章吗?

2024-04-21 7人已浏览
  •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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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其位于山东省招远市玲珑路166号。如需咨询业务或进行相关联系,可拨打电话:5358098051获取帮助。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分别为现场开具罚单以及电子违章记录。在现场开具罚单的情况下,交通执法人员会依据现场取证结果,依法出具相应的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如果由于车辆占用了人行道,或者是未将旧车辆停放于指定区域,导致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也可能受到城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作为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 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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