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理解口头传唤

2024-06-25 27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8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哪些是属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呢?在执法实践中,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正在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案发现场即被公安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第二种情形是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发生后,违法行为人现场逃脱或逃避处罚,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当面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目前,在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把口头传唤仅限于第一种情形。 那么,对第二种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能否适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呢?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当场不等于现场。《现代汉语词典》注释:当场,就在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现场,发生案件或事故的场所以及该场所在发生案件或事故时的状况。从词义可以看出,当场既包括发生案件场所的那个地方和时候,也包括发生案件场所以外的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条例》之所以规定“当场发现”,而不是“现场发现”,并不是立法者不懂“当场”和“现场”的不同,而是已经考虑到执法实际的情况。因此,如果把“口头传唤”仅局限于“现场发现”,那是不符合《条例》规定传唤措施立法本意的。 第二,用书面传唤合法而不合理。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规范,要充分发挥效能,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就必须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开展立法和执法活动。公安民警在日常开展的各种职务活动中,不可能时刻怀揣辖区所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证,在这种情况下当面发现需要传唤到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如机械照搬“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的规定,一则不可能让违法行为人呆在原地,等到单位开具传唤证后再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二则势必造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继续逃避处罚,不利于打击违法活动。 第三,不采取措施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传唤到案是公安民警失职。治安案件发生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并不都能在案件现场被查获,公安民警在日常下社区、治安巡逻等职务活动中,经常会当面发现一些未及时到案的治安违法行为人,这时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违法人员将有继续逃脱躲避处罚的可能。作为一般的群众都有义务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机关,而身负维护社会治安重任的公安民警,如果不能采取“口头传唤”的方式将治安违法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打击违法活动就会拘泥于一纸《传唤证》。 第四,采取先“口头传唤”后“书面传唤”的做法,表面合法实际违法。执法实践中,对非发案现场当面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都是采取果断的“口头传唤”方式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公安机关之后,又让其在《传唤证》上签名的做法,实际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连续实施两次传唤,这样做有悖《条例》以及有关使用治安传唤的规定精神。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