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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有什么

2022-04-14 160人已浏览
  • 郑路祥律师

    郑路祥律师联合创始人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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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食品补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本单位按照本单位出差食品补贴标准70%给予住院伙食补贴; (三)外地医疗交通费、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残疾补贴; (九)残疾津贴; (十)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十一)丧葬补贴; (十二)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死亡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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