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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208条规定

2021-01-29 828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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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我国民法典对物权的公示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权的变动指的是物权设立变动时,要求将该物权的变动通过法定的方式,经过一定的方式公示,让第三人知晓物权的变动。对于动产来说,动产的物权公示方式一般来说就是占有和公示,对于不动产来说,不动产的设立、变动转让甚至消灭,都需要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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