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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出了事故第二年保险要多交多少钱

2020-09-13 1,663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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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车险分两类,交强险和商业险。首先,交强险必须买,不管第二年险种如何取舍,这个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如果不购买,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其实也是对大家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交强险第一年的基本费用为950元,第二年的费用与第一年出险情况挂钩,第一年未出险的,下浮10;两年未出险,下浮20;三年未出险,下浮30。反过来,第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次,建议购买车损险和第三者险,这两个都是商业险里的主险,提供了对车和人最基础的保障。所以不管上一年有没有出险,这两个险种都有买的必要。最后,酌情购买其他附加险。一般最常买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新车或车的价值较高的,一般会上这些险种。如果是旧车和驾驶娴熟的老手,可以不用投保划痕险和玻璃险。不计免赔可以显著降低车险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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