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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每月几号交

2021-12-18 23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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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养老保险每个月15-25日进行扣款。 不同省份和地区在时间上会稍有差别,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乘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组成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的规定如下:职工个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时,补缴的基数按照职工各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和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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