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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2020-02-12 193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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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缴存较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较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法律依据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的意见》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 (一)将现行的“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在岗职工。”调整为:“贷款对象是在大理州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内在职在岗职工。” (二)将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将现行的“支持家庭户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即未婚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由父母(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子女(父母)同时设定为互保人。”调整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产权所有人或配偶;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必须是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四)将现行的“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并执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并执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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