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2023-01-31 225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87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没有金额限制; (2)实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 (3)知识产权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的区别是什么 1、缴纳时限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原规定是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足即可; 2、缴纳方式不同,实缴注册资本的审验方式是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必须存有对应数目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在企业登记时缴纳,也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分段缴纳至对应账户; 3、反应的内容不同,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4、包含范围不同,注册资金属于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属于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5、变更方式不同,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