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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产生之前如何预防债务风险

2022-04-14 214人已浏览
  • 张钊律师

    张钊律师专职律师

    四川豪鹏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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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债权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的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人的偿付能力; 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是否有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7、如果能够采取担保措施,应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因为担保后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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