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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2022-01-10 14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专职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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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如果是管理不善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是自然灾害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内容如下: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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