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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泄密十二条禁令

2020-11-04 3,222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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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二、严禁涉密计算机安装,使用无线上网卡 三、严禁涉密计算机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连接、传递功能。 四、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 五、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或曾经涉密的移动存储载体 六、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七、严禁在联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显示军人身份的资料。 八、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 九、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 十、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法律依据
《严密防范网络泄密十条禁令》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把军人穿军装的头像放在微信里,就是违反保密规定。军属不得在网络和电话中谈论涉及军事秘密的话题;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发表可能泄露军事秘密的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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