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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后,前夫的死亡赔偿,是否能作为共同财产

2022-06-09 6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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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离婚后再婚后,前夫的死亡赔偿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的。因为,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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