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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授予专利的对象都有哪些

2020-10-26 137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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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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