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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感悟之“和光同尘”(1)

2024-05-24 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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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和光同尘,指不露锋芒,与世无争的平和处世方法。是一种处世态度,入世之法,并非同流合污,褒义词。是有「和其光,同其尘」之心灵;对别人要有宽恕之量,对谤语要有忍辱之量,对忠言要有虚受之量,对事物要有容纳之量。“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需“和光同尘”。《晋书·宣帝纪论》:“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 《道德经》第五十六章原文: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以上来自度娘,引用是为了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个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成语,是一位书友写了一个作品,便是“和光同尘”,当时我也不明白其真实含义,怪不好意思的,回来度娘,好好学了一遍,当却不以为然。 时过境迁,近来于我是多事之春,已经回暖的天气,却也带来了一丝丝潮湿。回到茂名工作已经半年了,时间真快,忙忙碌碌,一事无成。这次到了广州,与几个朋友聚,他们都劝说我回穗,认为茂名终是小地方,浪费了我所谓的一身才能,对发展不利。但他们可能也不明白我的心态,我更喜欢与世无争的过生活,且,我又有什么才能呢?欺名盗世罢了。 和光同尘,“和其光、同其尘”,在红尘中平淡而过,与时舒卷,也是极好的。回想在以往的工作中,也许是性格原因,我总藏不住自己,锋芒毕露,伤人伤己,就是因为不懂得“和光同尘”的真谛,甚为后悔。 思考和总结过去的得失,有利于提升自己的修为,今天算是一点感悟,与君共享。即使您有远大的志向,也希望您表面上能和光同尘,生活和工作中多用自己词提醒自己,自然舒卷,可进可退,创造属于您自己的辉煌事业。 你的收获,便是乐事~林牧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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