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派出所拘留人程序有哪些

2022-05-05 1,642人已浏览
  • 王炳亮律师

    王炳亮律师律所主任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4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派出所拘留人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2、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 3、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4、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公安机关执行;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该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行的《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6、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7、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8、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9、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一般警察对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以传唤的方式可以带回相对应的部门进行留置二十四小时处理,经上级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这是留置,不属于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