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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查账会冻结账户吗

2022-04-12 1,24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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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税务局查账会冻结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可以责令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前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在限期内有明显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所得额转纳税所得额的迹象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主任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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