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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吗

2023-02-08 15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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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五保户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具体内容如下: 1、五保户与正常人的遗产分配方式一样。可以立遗嘱,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立了遗嘱五保户遗产由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 2、如果五保户老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老人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遗产。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保户的特点: 1、保障人群: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提供保障:包括吃穿住、医疗保障和死后的安葬保障。 法律依据:《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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