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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失地保险怎么办理

2024-06-01 0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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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大家好啊!今天给你们说说,如果你成了失地农民,应该怎么去办那个养老保险呢?首先我们得知道这个是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啊。就是政府把你老家的地都收走了,让你一点也不剩或者只剩下那么点儿。这时候呢,只要你年龄到了16岁以上,照着这条规定,就可以去交失地养老保险啦~ 接下来咱们聊聊要准备哪些东西呢?首先要有土地二轮承保合同,这个上面能看到你家有多少地;还有就是征地协议,证明这事儿是真的;然后是身份证,不用说了吧;户口本当然也要带着;再加上两张最近拍的2寸照片;最后就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这个表格需要填一下。 那具体怎么办理呢?首先你得确定自己符合参保条件,然后就可以去交养老保险了;接着村里会开个会,大家投票决定这件事;然后公示七天,让大家都知道;然后填写那个《申报表》和花名册(记得签字盖章);然后把这些资料交给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他们会给你复核,然后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n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n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n(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n(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n(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n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n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n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n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n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n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n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n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n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n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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