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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盘读取不到新购发票

2021-12-29 21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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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金税盘读取不到新购发票可能是还没有刷新界面,没有倒入新买的发票。 解决方法如下: 1、进入开票软件,点发票管理发票读入菜单项,系统弹出确定要从存储设备读取发票吗提示信息框,单击是按钮,系统便读取金税盘或报税盘中的购票信息。如果读入成功,则购票信息记入本机金税盘中,并显示发票读入成功的提示信息; 2、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选择购票日期起购票日期止,点击查询,显示相对应的购票信息,点击发票下载即可; 3、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点击手工下载,选择发票类型,输入发票代码、起始号码以及发票张数,点击下载。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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