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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重症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2023-05-18 5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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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办理重症医保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保卡:申请人的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3、诊断证明: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患者病情属于符合重症医保报销标准的范畴; 4、治疗方案:由医院出具的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方案、用药方案等; 5、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清单,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详细费用清单; 6、其他证明材料:如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医保报销条件: 1、确认参保身份:在就医前,需要确认自己已经参加了当地的医保,可以通过社保卡、医保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 2、就医类别:医保一般只会对于治疗性的医疗行为进行报销,如门诊、住院、手术、检查等。一些美容性质的医疗行为,如牙齿美容、整形美容等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3、医疗费用:医保只会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个人自费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 4、医院资质:医保只会对于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如公立医院、合格的私立医院等。不合法的医疗机构或者诊所,医保不予报销。 综上所述,具体办理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当地医保部门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办理。在办理重症医保时,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报销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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