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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清缴汇算什么意思

2023-05-03 15人已浏览
  • 罗仰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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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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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个税清缴汇算具体如下: 1、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 2、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1、通过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综上所述,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当然,如果纳税人在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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