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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害法医鉴定程序是应该如何的

2024-06-08 1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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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法医鉴定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人体损害法医鉴定程序首先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出具鉴定文书,出庭。 受理条件: 1、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的损伤程度鉴定; 2、公安机关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委托的涉及人身伤害的其它鉴定; 3、法医检验无明显外伤或因时间较长原损伤已消失者,法医鉴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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