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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样召开股东会,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3-03-27 16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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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三种,首次股东会、定期股东会与临时股东会,它们的召开频率、会议通知、召集和主持方式如下: 1.首次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仅召开一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定期股东会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定期董事会要多久召开一次,但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情况下为每年召开一次。 召开定期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期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程序如下: (1)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6)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临时股东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与定期股东会召集和主持方式相同,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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