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拖欠工程款如何算利息?

2024-05-22 0人已浏览
  •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6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拖欠工程款如何算利息 工程款是可以主张利息的。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工程款的利息与借款的利息是两码事。实践中借款很常见,利息的标准一般有一分利、二分利、24%、4倍LPR等,但这些不适用工程款。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概括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看利息约定。 2、确定利息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 3、根据利息起算时间,查询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拖欠时间长短的利率不同,比如拖欠5年以上的适用高利率。 4、用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得出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时间单位要统一,最精确的单位是日。 二、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欠付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否同时主张 对于在施工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的,出于对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承包方应有权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付款利息。如果施工合同中仅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未约定利息问题,虽然鉴于利息的法定孳息的性质,施工方亦有权在违约金之外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但是审判实践中法院仅支持违约金而驳回对施工方利息主张情形确有存在。对于施工合同中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的情况下,施工方则仍有权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综合上述几种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在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尽可能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进行明确而详细的约定。 要知道,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利息的。至于“拖欠工程款如何算利息”,上文已经给到了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另外,计算过程中,也要清楚工程款计算利息的起算时间,这样才能更方便确定具体利息。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