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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怎么填

2020-11-20 3,184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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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印花税”申报,点击“税源采集”。 3.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再点击“增加”。 4.选择税目,当税目为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按照合同或者凭证书据的日期进行填写。 5.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进行提交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 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 缴、代收代缴激税款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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