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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微信传给别人用有什么风险

2021-12-30 6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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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微信传给别人用有面临被登记主管机关警告、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的风险。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人对登记主管机关的处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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