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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进北京有什么最新规定

2021-12-15 30人已浏览
  •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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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天津进北京最新规定: 1、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朋友返回居住地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朋友需主动向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 4、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佩戴口罩就近就医; 5、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6、避免生食水产品,不食用野生动物,继续保持一米线、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习惯; 7、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天津返京人员进京以往规定隔离+核酸检测,天津暂无风险地区且无病例,因此天津进返京执行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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